关于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2201期培训报名选课注意事项的通知
各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员、各中小学老师:
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第2201期培训将于2022年3月15日开始选课报名(包括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简称“能力提升工程2.0”),请各学校管理员和各中小学教师认真阅读本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选报适合的课程。
一、选课时间安排
(一)公需科目
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要求,我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确定为《数字化转型与产业创新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的实现路径与广东探索》两个专题。从2个专题中任意选择1个学满30学时,均可认定为完成当年度的公需科目学习任务。2022年公需科目网络课件预计4月底发布,相关选课安排另行通知。
2.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时间的通知》要求,2021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任务的教师,可在今年4月30日前进行学习。
(公需科目免费选报,确定选课后,次日自动开通学习权限)
(二)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
1. 3月14日中小学教师浏览、查询供选课程一览表和课程介绍,做好选课准备。
2.3月15日-25日8:30,学校管理员和教师网上选课
3.3月25日9:00-12:00,培训单位整理选课结果。
4.3月25日下午14:00,各学校公布第一次选课情况。
5.3月25日15:00—3月29日23:59:59,补选课阶段。
6. 4月20日至6月20日,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学习阶段。
(三)2022年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时间计划安排表
阶段 | 时间 | 工作安排 | 完成角色 |
启动阶段(与选课一同进行) | 2022年3月15日-3月29日 | 1.新加入能力提升工程2.0的学校需评估学校信息化环境并根据学校实际选取教学环境类型,选择3个或3个以上能力点且“融合创新”维度能力点不少于1个; | 校长 |
2.新加入能力提升工程2.0的学校提交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发展规划; | 校长 | ||
3.新加入能力提升工程2.0的学校校长创建教研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同学科或跨学科分组),任命组长; | 校长、教研组组长 | ||
以上上交材料如有修改,可联系区管理员退回修改。已经在2021年参加过的学校可查漏补缺,让未参加学习的老师选课和加入工作坊学习即可。 | 学校校长、校管理员、区管理员 | ||
选课阶段 | 2022年3月15日-3月29日 | 4.选择能力点:结合学校要求和自身需求选择3个或3个以上能力点,其中能力点需涵盖3个维度且“融合创新”维度能力点不少于1个; | 教师 |
5.提交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计划; | 教师 | ||
6.平台根据所选能力点推荐相应课程,可参考推荐课程进行选择,所选课程总学时为25学时(包括2020年全员培训过程中选学能力提升工程2.0课程所获学时); | 教师 | ||
7.加入工作坊准备进行校本实践应用; | 教师 | ||
缴费阶段 | 2022年4月6日到4月15日 | 8.与2201期全员培训费用一同收取; | 校长、校管理员 市工程办 |
网络研修 | 2022年4月20日-8月30日 | 9.教师根据所选能力点课程,完成25学时的课程学习; | 教师 |
10.已经在2021年选课并缴费的老师,未完成学习可以继续完成。 | 教师 | ||
校本实践应用 | 2022年4月20日-8月30日 | 11.根据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发展规划要求,整校推进,由教研组组长开设工作坊,基于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校本实践应用,累计2500积分即可兑换25学时; | 校长、教研组组长、教师 |
12.已经在2021年加入工作坊并缴费的老师,未完成积分的可以继续完成; | 校长、教研组组长、教师 | ||
微能力认证 | 2022年4月20日-8月30日 | 13.根据选取的能力点,按要求提交认证材料,完成至少三个能力点的认证; 14.学校组织骨干团队对教师微能力认证作品全面测评; | 教师、校长 |
总结阶段 | 2022年9月5日 | 15.提交教研组总结报告; | 教研组组长 |
16提交学校开展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 校长 |
(四)智能研训平台
广州市远程培训教师发展中心积极优化公办民办教师一体化发展机制,增强教师专业发展意识以提升综合素养,从而共同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力推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开展2022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智能研训平台(以下简称“智能研训平台”)培训。
学员在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个人中心”页面,点击广告图“智能研训平台学习”,跳转至智能研训平台,选择课程“双减之下,作业何为”即可开始学习, 全员培训结束后在继教网登记为个人选修学时。(本门课程培训费由财政专项经费列支,不再重复收取费用)
二、选课注意事项
1.全员培训课程支持个人选课和集体选课两种选课方式。
个人选课:由学员自行登录平台,在学员中心的“课程超市”栏目进行选课;
集体选课:由管理员登录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员平台,在平台中的“全员培训”模块,点选管理员选课栏目实施选课。
能力提升工程2.0课程因涉及个人能力点的选择,仅设置个人选课,不提供集体选课方式, 学员自行登录平台,进入个人中心,页面上方“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点击进入即可。
2.学习方式:全员培训课程已建设有PC端、移动手机端课程,学员可根据自身习惯,选择对应终端课程开展学习。其中“继教云课堂”手机APP已上线,学员可通过手机端开展选课、移动学习、资讯获取等应用。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为保障2201期市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课程收费工作,请学校管理员审核单位缴费信息,重点审验单位法人证书名称、18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缴费金额、电子发票接收邮箱等信息,确保收费信息准确无误。
(1)各单位必须对“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平台信息中本单位各类缴费数据信息实施核对,并严格核查单位《缴款通知书》对应信息,确保《缴款通知书》中的缴款信息与平台数据一致。
(2)《缴款通知书》以单位法人证书名称作为缴费单位全称,如因学校自身未核准《缴款通知书》相关信息,导致《缴款通知书》和电子发票出错,由学校自行承担责任。
(3)为确保2201期收费工作顺利,减少平台数据风险,在缴费阶段不做增删课程处理。
备注:如学校需要修改补充单位法人证书名称、18位社会统一代码等信息,请提交一份说明函加盖学校公章,附上法人证明相关资料,由学校管理员在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管理后台提交申请修改信息。
广州市远程培训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3月11日
(广州市远程培训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高老师,83481101、郑老师,姜老师83481357;市教育局业务咨询联系人:关老师,电话:83707492;教育服务热线:4000096930;智能研训平台教学管理联系人:杨老师,电话:18600270509/(010)52592612;智能研训平台技术支持服务:400-915-092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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