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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做好我市中小学教师2201期全员培训和专项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2-03-11 16:32:40
点击量:
 

市级教师发展中心,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发〔2017〕80号)要求,为做好我市中小学教师2022年全员培训和专项培训工作,现将有关培训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广州区域内政府办学与社会力量办学相关机构中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各级各类在职教师,包括公办与民办的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小学、幼儿园的专任教师及中小学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市、区两级教师发展中心、少年宫等具有教师资格的在职人员。

二、培训内容

2022年培训采用全员培训、专项培训等方式。全员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2022年师德师风、“双减”工作、红色教育、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等专题培训要求详见附件1。需要学员网上报名的专项培训包括2022年广州市中学(中职)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等3个项目(项目简介和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2)。

三、培训学时

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应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个人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

、培训安排

(一)全员培训

1.选课时间。网上选课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3月29日(含补选课阶段),培训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6月20日,具体的选课通知由广州市远程培训教师发展中心在“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http://www.gzteacher.com/,以下简称“继教网”)上发布。

2.选课方式。“继教网”已开通电脑端、移动端等学习支持模式,学员可选择不同终端开展学习。其中,电脑端可通过“继教网”的“课程超市”和“学习中心”进行选课、学习等,移动端可通过“继教云课堂”APP进行选课、学习等。

(二)专项培训

1.报名和审核时间。学员于3月14日开始网上报名,学员所在学校的校长(负责人)于3月18日前完成网上审核,各区行政管理员于3月25日前完成审核,各市级教师发展中心于3月30日前审定参训名单。

2.专项培训开班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实际培训时间以开班通知为准。

、培训事宜

(一)培训经费。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要求,公需科目的学习培训经费由省财政统筹安排解决,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的学习培训经费由学员所在单位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具体培训收费工作另行通知。

)培训咨询。

1.政策类问题。市属单位教师由本单位继续教育管理员负责答疑,区属学校教师由各区教育局或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答疑(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2.业务类问题。全员培训缴费时间和发票等由广州市远程培训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答疑

3.技术类问题。致电技术服务热线4000096930,或在“继教网”首页点击右上方的“客户服务”咨询在线客服。

、工作要求

(一)市级教师发展中心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培训需求调研,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线下培训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重点加强课程审核、专家管理、过程监督、网络安全等工作,把好课程内容的审核关和质量关;在教师培养、培训、教学研究、资源建设、教育科研等方面改革创新,统筹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指导各区教师发展中心开展工作。

(二)各区教育局、区教师发展中心要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十四五”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做好分层、分类、分岗培训区域统筹规划,做好区级全员培训各项安排,特别督促区内民办学校落实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建立和完善区域内校本研修制度,指导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好校本研修;加强区、校级师德师风培训工作,确保师德师风培训、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等继续教师任务有效落实,提高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达标率。

(三)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学校继续教育第一责任人,做好2201期全员培训和专项培训的动员工作,合理调整参训学员的教学任务,解决好学员的工学矛盾。加强监督指导,督促好本单位学员落实师德教育、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等培训,按要求完成教师继续教育任务。培训报名前,各单位继续教育管理员要完善“继教网”本校学员的信息,特别是对于已调出、退休的人员信息要及时更正,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各民办学校要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确保教师参加教师继续教育。

(四)各参训教师必须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注册账号,及时更正“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和“继教网”的个人基本信息,确保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准确。如因教师个人信息不正确,导致无法按期进行年度验证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等工作,其后果由教师个人承担。教师根据自己的专业发展和工作实际有计划选课和参加学习,报名后要按时足时参训,不得报名后无故不参训。

 

附件:1.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各类型课程政策要求学时一览表

           2.2022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项培训简介和名额分配表

           3.2201期全员培训工作各区答疑联系人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2022年3月7日

(全员培训中的远程培训业务咨询:广州市远程培训教师发展中心高老师、郑老师、姜老师,联系电话:83481101、83481357;政策咨询: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林老师、关老师,联系电话:83702690、83707492;技术支持服务单位热线:4000096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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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做好我市中小学教师2201期全员培训和专项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2-03-11 16: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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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教师发展中心,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发〔2017〕80号)要求,为做好我市中小学教师2022年全员培训和专项培训工作,现将有关培训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广州区域内政府办学与社会力量办学相关机构中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各级各类在职教师,包括公办与民办的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小学、幼儿园的专任教师及中小学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市、区两级教师发展中心、少年宫等具有教师资格的在职人员。

二、培训内容

2022年培训采用全员培训、专项培训等方式。全员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2022年师德师风、“双减”工作、红色教育、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等专题培训要求详见附件1。需要学员网上报名的专项培训包括2022年广州市中学(中职)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等3个项目(项目简介和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2)。

三、培训学时

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应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个人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

、培训安排

(一)全员培训

1.选课时间。网上选课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3月29日(含补选课阶段),培训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6月20日,具体的选课通知由广州市远程培训教师发展中心在“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http://www.gzteacher.com/,以下简称“继教网”)上发布。

2.选课方式。“继教网”已开通电脑端、移动端等学习支持模式,学员可选择不同终端开展学习。其中,电脑端可通过“继教网”的“课程超市”和“学习中心”进行选课、学习等,移动端可通过“继教云课堂”APP进行选课、学习等。

(二)专项培训

1.报名和审核时间。学员于3月14日开始网上报名,学员所在学校的校长(负责人)于3月18日前完成网上审核,各区行政管理员于3月25日前完成审核,各市级教师发展中心于3月30日前审定参训名单。

2.专项培训开班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实际培训时间以开班通知为准。

、培训事宜

(一)培训经费。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要求,公需科目的学习培训经费由省财政统筹安排解决,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的学习培训经费由学员所在单位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具体培训收费工作另行通知。

)培训咨询。

1.政策类问题。市属单位教师由本单位继续教育管理员负责答疑,区属学校教师由各区教育局或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答疑(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2.业务类问题。全员培训缴费时间和发票等由广州市远程培训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答疑

3.技术类问题。致电技术服务热线4000096930,或在“继教网”首页点击右上方的“客户服务”咨询在线客服。

、工作要求

(一)市级教师发展中心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培训需求调研,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线下培训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重点加强课程审核、专家管理、过程监督、网络安全等工作,把好课程内容的审核关和质量关;在教师培养、培训、教学研究、资源建设、教育科研等方面改革创新,统筹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指导各区教师发展中心开展工作。

(二)各区教育局、区教师发展中心要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十四五”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做好分层、分类、分岗培训区域统筹规划,做好区级全员培训各项安排,特别督促区内民办学校落实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建立和完善区域内校本研修制度,指导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好校本研修;加强区、校级师德师风培训工作,确保师德师风培训、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等继续教师任务有效落实,提高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达标率。

(三)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学校继续教育第一责任人,做好2201期全员培训和专项培训的动员工作,合理调整参训学员的教学任务,解决好学员的工学矛盾。加强监督指导,督促好本单位学员落实师德教育、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等培训,按要求完成教师继续教育任务。培训报名前,各单位继续教育管理员要完善“继教网”本校学员的信息,特别是对于已调出、退休的人员信息要及时更正,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各民办学校要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确保教师参加教师继续教育。

(四)各参训教师必须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注册账号,及时更正“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和“继教网”的个人基本信息,确保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准确。如因教师个人信息不正确,导致无法按期进行年度验证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等工作,其后果由教师个人承担。教师根据自己的专业发展和工作实际有计划选课和参加学习,报名后要按时足时参训,不得报名后无故不参训。

 

附件:1.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各类型课程政策要求学时一览表

           2.2022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项培训简介和名额分配表

           3.2201期全员培训工作各区答疑联系人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2022年3月7日

(全员培训中的远程培训业务咨询:广州市远程培训教师发展中心高老师、郑老师、姜老师,联系电话:83481101、83481357;政策咨询: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林老师、关老师,联系电话:83702690、83707492;技术支持服务单位热线:4000096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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